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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唐酒店旅馆违法私增房间遭罚 属大唐地产旗下

2020-12-04 10:02:03来源:中国网作者:张海蛟责任编辑:黄静

  近日,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对厦门大唐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大唐酒店”)旅馆变更登记未备案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对其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厦公思(何边)行罚决字[2020]00097号。记者查询发现,厦门大唐酒店为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地产)旗下全资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19年11月份至今(处罚日),厦门大唐酒店在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997号的18、19楼私自增设60间房间用于接待旅客住宿,至今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处罚依据为《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领取许可证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办理许可证注销或者变更手续。第二款:须备案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所称的特种行业是指旅馆业、印章刻制业、印刷业、旧货交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拍卖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和机动车维修业。公共场所是指歌舞、游戏游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营业性射击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举办大型公众性的文体、商贸、庆典、展览等活动的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

  厦门大唐酒店成立于2017年1月17日,住所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997号。经营范围为一般旅馆;旅游饭店;正餐服务(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其他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图书批发。

  资料显示,厦门大唐酒店股东结构如下:大唐地产持股100%,认缴出资300万元。

  大唐地产官网显示,大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物业开发商,专注于在选定经济区域开发住宅及商业物业。公司已将业务扩展至中国主要六大经济区,包括海西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及周边城市、京津冀经济区、长江中游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及成渝经济区。公司拥有105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地产项目,应占土储总建筑面积约1,118万平方米。

厦门大唐酒店旅馆违法私增房间遭罚 属大唐地产旗下

厦门大唐酒店旅馆违法私增房间遭罚 属大唐地产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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