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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再发力

2020-10-17 18:14:27来源:新华网作者:唐广生责任编辑:王向力

  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五项措施,促进广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质增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简政放权,促项目管理提质增效。2020年后,继续将增减挂钩项目立项、验收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于面积变更量小于立项面积10%且工程量累计变更金额小于中标合同价10%的,可不编制项目变更方案,相关资料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项目申报验收材料由“九册”简化为“三册”。

  尊重民意,促项目质量提质增效。征求群众意愿要达到100%,群众意见较大的地块不得纳入项目立项实施范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其中用于项目所在村比例不低于60%。项目工程复垦率原则上要达到90%以上,项目区复垦工程要100%实地验收,确保图、数、实地相一致。

  拓宽渠道,促指标交易提质增效。2020年后,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继续在自治区范围内有偿流转使用。14个设区市市区的商服、商品住宅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必须在自治区交易平台购买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2020年底前指导本辖区非贫困县(市)建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县级交易平台;自治区将加大力度督促市县履行归还指标承诺,2020年底前所有到期项目均要按时保质归还预支指标。

  健全机制,促监管水平提质增效。实行每月开展一次点上抽查,季度开展一次线上核查,年度开展一次面上督查,重点项目实行100%核实。加强对跨省域调剂项目的管理,按照“五必看、三必查、四必留”的原则,对竣工验收项目进行全面核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每年对市、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压实责任,促工作秩序提质增效。原则上项目立项2年内要完成复垦验收,2018年12月31日前立项的项目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复垦验收及系统报备,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经批准可延期一次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延期到期仍未完成的一律撤销。自治区将对增减挂钩项目按时验收、节余指标购买积极、示范工程带动效应好及被国家和自治区通报表扬的市,给予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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