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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现“一件事”全流程办理

2020-11-19 21:47:11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王向力责任编辑:王向力

  本报讯 舟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件事”审批制度改革列入全国改革试点和全省“领跑者”改造培育项目,此次改革通过再造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简化申报材料等举措,实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一件事”全流程在线办理,办理时间最短缩至6个工作日,为全省乃至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批改革提供“舟山样板”。

  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生成机制,今年5月该市制定出台了《舟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件事”审批实施意见(试行)》,并在1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中开展试点工作,涉及老旧住宅327幢,惠及群众6616户。截至目前,已完成审批4个项目、正在审批6个项目。

  再造审批流程。根据项目总投资额大小,分类再造审批流程,将整个流程划分成两个阶段:开工前审批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其中开工前审批阶段是将原来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办理,简化审批程序,构建快速审批通道。

  减少审批环节。总投资额大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改造项目,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额小于3000万元的改造项目,合并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合并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精简审批事项。总投资额小于3000万元的改造项目,取消单独工程概算审核意见;简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手续;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简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简化申报材料。简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时的前置材料,采用承诺即办制;简化档案验收材料。实行施工图自审承诺制,可用施工图自审承诺书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项目竣工后,实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自承。

  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审批,解决了建设单位审批繁琐、流程繁杂等一系列困难,大大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动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生成和实施进度。目前,该市今年列入省考核目标任务的539幢,已完工531幢,改造进度连续四月全省排名第一。(中华建筑报记者王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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