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三级应急响应期间管控要求遭处罚
2020-11-30 17:54:33
来源: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王向力 责任编辑:黄静
本报讯 (记者 王向力) 据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11月30日消息,(沧城执)罚字(2020)第(2-0002)显示,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大道市消防救援支队未落实三级应急响应期间的管控要求土方作业,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给予中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两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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