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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布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方案
2021-01-08 18:23:36 来源:中国建材报网   作者:阴音  责任编辑:黄静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2020-2021年冬春季部分重点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2020-2021年冬春季全区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此次错峰生产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涉及错峰生产实施重点行业包括冶金行业、建材行业、化工行业、铸造行业。其中,建材行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及砖瓦企业。

  《方案》中针对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置换,要求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不能停窑的,应当主动寻求与区内非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合作,由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在非错峰生产期间增加停窑时间予以置换补偿,未能达成错峰置换的,必须按照错峰生产的有关规定停窑。参与置换的非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增加的停窑时间必须在冬季错峰停窑后连续进行,即增加的停窑时间与冬季错峰合并实施。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置换的对象必须是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且全年稳定运行。单条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全年产能利用率低于30%(及实际开窑时间低于100天)的,不得参与置换(因长期与电石渣水泥熟料企业产能置换而停窑的生产线除外)。

  《方案》要求,错峰生产期间要实施差别化错峰,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宣传引导,强化考核问责。(阴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