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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泰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罚5万元

2021-01-25 16:15:19来源: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泰州市泰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据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于2021年01月2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泰综执罚〔2020〕40号 )显示:泰州市泰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37141948126)于2007年在泰兴市曾涛路88号建设了一幢地上十五层办公综合楼(东方大厦),有的十三层、十四层、十五层、十六层及屋面层均未经消防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该公司罚款伍万元(5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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