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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逸梁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修改施工图后未送审被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

2021-02-25 17:03:25来源: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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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2021年02月25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何跃华)》(清建罚[2021]2号)显示:清远市逸梁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建的春江悦茗花园D1#A区、7#S2#、S1#项目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就用于施工。违反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B206. 30.3,鉴于未造成危害后果,裁量档次定性为从轻,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处贰拾万元(¥200000罚款)。

清远市逸梁房地产有限公司清远市逸梁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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