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2021年02月25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何跃华)》(清建罚[2021]2号)显示:清远市逸梁房地产有限公司承建的春江悦茗花园D1#A区、7#S2#、S1#项目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就用于施工。违反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B206. 30.3,鉴于未造成危害后果,裁量档次定性为从轻,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处贰拾万元(¥2000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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