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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标准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条件 万豪学府壹号项目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被罚9900元

2021-03-05 16:20:15来源: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未按标准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条件 万豪学府壹号项目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被罚9900元

  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2021年03月04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恒树铭机械有限公司)》(清建罚[2020]201号)显示:广东恒树铭机械有限公司作为万豪学府壹号1#楼、2#3#楼、4#楼、地下车库工程塔式起重机(粵AE-T04281)的安装单位,安装中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B404.29. 1》的规定,判定上述行为为情节轻微。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单位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整改;2.处以罚款,罚款为人民币玖仟玖佰元(¥9900)。

未按标准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条件 万豪学府壹号项目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被罚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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