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2021年05月20日公布的《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粤建质罚〔2021〕26号)显示:2020年11月24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北侧、林和东路西侧地块的天河商旅项目发生1起因吊篮侧翻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河区“11·24”天河北路天河商旅项目高处坠落一般事故审批结案的批复》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幕墙安装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第4项的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原文:
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192359041F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
2020年11月24日,你公司承建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北侧、林和东路西侧地块的天河商旅项目发生1起因吊篮侧翻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河区“11·24”天河北路天河商旅项目高处坠落一般事故审批结案的批复》及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幕墙安装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并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规定设置禁止使用未经检测验收的吊篮等相关安全警示标识;2.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吊篮)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违规违章操作未经检测验收的吊篮;3.未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4.事故发生后瞒报事故真实情况。
上述第1至第3项的行为表明你公司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六)、(八)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第4项的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本机关于2021年3月22日向你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1〕5号),你公司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要求减轻行政处罚,理由是:1.你公司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做好善后赔偿工作,并依法进行整改,按要求对公司内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且目前经营困难;2.疫情期间,你公司积极承担援建深圳小汤山医院等社会责任;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河区“11·24”天河北路天河商旅项目高处坠落一般事故审批结案的批复》,天河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罚;4.天河商旅项目幕墙工程实为你公司内部深圳市广田幕墙有限公司实施。
本机关认为你公司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不成立,决定不予采纳。1.你公司提出减轻行政处罚的陈述、申辩意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2.《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河区“11·24”天河北路天河商旅项目高处坠落一般事故审批结案的批复》已认定你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3.天河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你公司及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罚。但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起有关证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1年5月20日至7月17日。
你公司领取的是电子证书,本机关于处罚之日起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标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起始时间。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你公司认为经整改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向本机关提出解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经复查合格,在暂扣期届满后本机关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取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注。
若你公司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
联系人:林龙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4日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