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于2021年5月25日公布的《对常州利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210020号)显示:2021年1月20日,常州利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嘉定区菊园新区JDC1-0403单元28-03、29-01地块新建商住项目存在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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