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21年6月2日公布的《2021年5月25日行政处罚公开(秦淮区)》(宁环罚(2021)04022号)显示:2021年3月23日22时16分,宿迁市振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550293557K)南部新城中片区地铁十号线二期红机区间项目现场被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夜问施工审批手续,擅自动用搅拌车、旋挖机等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违反了《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对该公司做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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