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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被罚259万余元

2021-08-11 18:10:49来源:信用中国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据信用中国(广西)官网于2021年08月0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贺城管罚决字﹝2021﹞20号)显示: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51100000002863)贺州市爱莲湖公园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对该公司处以项目造价的百分之五即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玖仟玖佰柒拾伍元整(¥2599975.00元)罚款。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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