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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工达路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设 建设单位被罚174万余元

2021-08-11 18:24:17来源:信用中国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建设单位被罚174万余元

  据信用中国(广西)官网于2021年08月0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贺城管罚决字﹝2021﹞21号)显示: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100753742359J)贺州市工达路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八条,对该公司处以项目造价的百分之五即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1745680.00元)的罚款。

建设单位被罚17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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