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筑报网
首页>曝光台> 正文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海南保亭常青雨林旅业有限公司被列入黑名单

2021-09-07 17:43:03来源: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海南保亭常青雨林旅业有限公司

  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于2021年09月07日发布的《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显示:海南保亭常青雨林旅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5051082894D)存在拖欠4名员工工资共计128594元的行为,且限期内未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和《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评分标准》,对海南保亭常青雨林旅业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公布期一年。 公布日期自2021-09-07至2022-09-05。

  以下为处罚(处理)决定内容原文: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的通知》(琼府办〔2016〕238号)、《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将你司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问题处理如下: 你司拖欠4名员工工资共计128594元,根据《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1月18日对海南保亭常青雨林旅业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保综法劳令字﹝2021﹞1号),要求在2021年1月21日前支付4名员工工资,限期内仍未改正其违法行为,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2021年1月28日,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你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保亭县公安局处理,同时我局依据《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和《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评分标准》,行为代码SG-C01-05,对海南保亭常青雨林旅业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列入黑名单,公布期一年。 请你司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性文件的通知》、《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时按量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恶意拖欠,如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一步严管重罚。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