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行政处罚栏目于2021年09月7日公示的《广州穗建建造科技有限公司在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安置房工程中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穗建安监罚〔2021〕134号)显示:广州穗建建造科技有限公司在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第四设计组团安置房及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二)——安置房工程中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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