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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调整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万元

2021-10-26 17:14:04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于2021年10月25日公布的《对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210117号)显示:2021年8月11日,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大得同置业有限公司泗泾老镇改造项目E地块、E2地块存在未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对该公司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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