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行政处罚栏目于2021年11月02日公示的《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兴隆广场项目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穗建安监罚〔2021〕20号)显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兴隆广场项目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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