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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广东粤鹏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5万元

2021-12-15 16:57:38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2021年12月06日公布的《广东粤鹏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深建罚〔2021〕253号)显示:广东粤鹏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44210Q)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2020年版)B1001.115.1,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二万五千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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