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2日起,广州各银行的房屋类单笔抵押权设立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全部通过金融总对总系统网上申请办理。企业、群众在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时,可通过各银行网点设置的便民服务窗口,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必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即日起,对广东省内(深圳除外)其他地区银行通过该系统提交的广州地区房屋类已上线业务,广州不动产登记机构可直接办理。也就是说,通过该系统,广东省内金融机构申请广州地区的房屋抵押登记、涂销抵押登记业务可跨城办理。
同时,为提高业务处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安全性,促进整体处理效率的提升,在办理登记业务的申请书、抵押合同的签署中,将对抵押人、抵押权人采用电子签名认证和后续流程电子化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向抵押权人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记者 孙绮曼 通讯员 穗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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