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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天和顺物流贸易园项目因扬尘治理不力被通报
2021-04-06 23:00:05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花韡  责任编辑:花韡

太原市天和顺物流贸易园项目因扬尘治理不力被通报

  4月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春季复工扬尘治理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第416号)》中,太原天和顺商贸有限公司建设的“天和顺物流贸易园”项目被通报。该项目施工单位安阳市昌泰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山西天地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被一起通报问责,并被计入不良信用信息。

  3月15日至26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对太原、晋中、阳泉、长治、晋城5个市及其所辖5个县(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项目68个。

太原市天和顺物流贸易园项目因扬尘治理不力被通报

  其中,太原天和顺商贸有限公司建设的天和顺物流贸易园项目被通报批评。该项目施工单位安阳市昌泰建设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张昌付,建造师证“豫141181903198”;监理单位为山西天地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中利,监理师证号“14005332”。

  检查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未按照《关于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调整等事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8〕295号)要求一次性足额支付“三项费用”的情况;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后未对裸露土方地面及时苫盖,湿法作业措施设置不到位,物料苫盖不严,土方车辆冲洗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施工扬尘治理监理责任,存在未将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规划和未编制扬尘治理监理细则,未认真实施监督检查等问题。

  根据山西省住建厅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9〕235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字〔2019〕237号)规定,该项目涉及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用信息,将记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分别扣综合信用分10分。

  省住建厅进一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问题项目的责任企业,认真对照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对项目全面排查,切实消除扬尘污染,扬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