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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开展市容环境六项专项整治 将实现市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

2021-07-23 13:43:38来源:作者:陆铭 王璇责任编辑:黄静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成果,扎实做好下一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园博会开园工作,徐州市决定集中7、8、9三个月的时间进行市区市容环境六项专项整治,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

  在市区范围开展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包括居民小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涉农村,计划通过约100天集中整治,实现市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撤桶并点”全覆盖。

  整治内容包括收集点整治及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整治,市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进一步优化,收集点硬件达标率、管理达标率实现双100%。市区各区基本建立住宅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预约收运体系,建成区域暂存场所、处理场所。各区有害垃圾暂存点符合要求,妥善解决有害垃圾分类处理“梗阻”问题。

  整治工作要明确整治主体。严格按照《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住宅区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要提升分类质量。严格开展“精准引导”,对拒不参与垃圾分类、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的行为,实施教育、劝阻、纠正,对限期仍不改正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要健全收运机制,严格按照“不同垃圾、不同车辆、不同去向”的原则实行分类运输。要增强处理能力,启用并规范运行各区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加快建设区域家庭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暂存点,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一处,建设市级装修垃圾处理中心、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中心。

  整治步骤分为三个阶段,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分工,全面启动各项工作;7月中旬到9月底为推进实施阶段,住宅区垃圾分类整治工作全面铺开,收集点布局不断优化,硬件及管理质量全面提升,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预约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全面建立;10月1日起进入常态长效管理阶段。

  主城区道路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集中整治

  开展主城区道路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集中整治工作,旨在巩固今年以来道路“撤桶”成果,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整治目标为在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道路上,继续落实“撤桶”要求,坚决杜绝道路两侧店外摆桶、垃圾桶游街等现象发生,规范商铺自有垃圾收集容器管理,深入推进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分类收集工作,强化上门入店宣传告知,加强商户分类投放、定时投放引导,规范道路保洁市场化公司分类收集行为,切实提高沿街商户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投放率。

  整治内容包括规范道路垃圾收集容器管理,坚决撤除道路上散落环卫垃圾桶,明确居民小区垃圾桶中转要求,规范商铺自有垃圾收集容器管理;规范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台账管理,建立沿街商铺基础台账,明确上门分类收集方案,建立数据动态联动调整机制;规范上门分类收集行为,实现上门分类收集设备配备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服务人性化、引导专业化,以及餐饮店上门分类收集差别化;规范夜间生活垃圾投放管理,明确夜间临时收集点设置要求,加强夜间临时收集点日常管理,建立夜间临时收集点审批备案制度;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科学配置上门分类收集车辆,加强生活垃圾转(驳)运点管理;强化上门入店宣传告知,再次开展全覆盖入店宣传,重点做好夜间商铺上门告知;强化道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监督,强化检查考核。

  整治步骤分三个阶段,7月12日至20日为数据摸底核查阶段,建立沿街商铺基础台账,明确上门分类收集频次、时间、车辆、人员等方案;7月2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将开展“五规范两强化”整治;9月1日起进行常效长态管理阶段。

  沿街商户门前责任区域前期道路修复巩固成果专项整治

  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商户门前责任区域前期道路修复巩固成果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商户门前责任区域范围,主要包含门前道路破损、台阶破损、违规接坡等问题。

  整治内容及标准为沿街商户门前责任区范围内路面,无脏乱、破损、坑洼不平等现象;沿街商户台阶,无脏污、破损、缺失等现象;沿街商户店面,无违规接坡等现象;新增喇叭口及修复后再次出现破损等现象。

  城市道路路面设施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路面设施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统一工作部署,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道路路面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范围包括鼓楼、云龙、泉山、港务区范围内城市道路的路面设施,主要包含电力、交通、移动、电信、联通等配电箱、柜、体、杆、底座,道闸,废旧电话、报刊岗亭,城市照明路灯杆线及其他路面设施。

  整治内容及标准包括电力、交通、移动、电信、联通等配电箱、柜、体、杆、底座、围栏相关设施,无脏污、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城市道路无违规设置路面出入口道闸;废旧电话、报刊岗亭,无脏污、破损、占用道路、店外经营等行为;城市照明路灯、杆线,无脏污、破损、乱拉乱挂等行为;其他路面设施,无脏污、破损、占用道路等不规范行为。

  市区道路树穴、绿化带破损专项整治

  为建立市政基础设施长效管理体制,决定开展市区道路树穴、绿化带破损问题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道路污染、扬尘隐患等问题。

  整治时间为7月中旬到10月底,其中7月至8月为集中排查期,8月至9月为全面整治期,9月至10月为复检验收期。整治范围包括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铜山区、贾汪区、高新区、港务区及市管范围内道路的树穴、绿化带。

  整治内容及标准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绿化设施缺损、树根拱起、黄土裸露等3个方面进行标准整治,要做到树穴石无缺失、破损,树穴无黄土裸露、无缺株、坑洼不平,绿化带无缺损、杂物堆积、黄土裸露,绿化带内种植土不高于路牙石等。

  “五小”便民服务点及便民疏导点百日专项整治

  对“五小”便民服务点及便民疏导点的管理进行百日专项整治,旨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促进常态化管理。整治时间为7月中旬至10月底。

  7月21日前完成“五小”便民服务点点位排查及定点;8月1日至31日进行相关的设置和取缔工作,确保服务点周边整洁有序;9月1日至10月19日为日常管理阶段,各单位必须与“服务点”经营者签订《车体租借协议书》和《服务点自我管理承诺书》,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管理;10月19日起进入长效管理阶段。

  便民疏导点的整治要在8月11日前完成规范经营业态,10月19日前完成非法疏导点取缔工作,10月19日后进入日常管理阶段。(徐报融媒记者 陆铭 通讯员 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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