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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旧改基础类改造内容 力争改造和新建绿建面积双破千万米

2021-04-14 17:11:10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作者:郭春光责任编辑:黄静

  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1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改造内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明确2021年度计划改造居住面积不低于1300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

  《通知》强调,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改造居住建筑不低于1300万平方米,其中哈尔滨、绥化、肇州改造面积分别不小于650万平方米、40万平方米和3万平方米。鼓励各地对高耗能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年度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力争超过10万平方米。

  《通知》要求,各市地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设计面积占比应达到70%以上,全年力争完成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各地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

  黑龙江将加快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产品信息采集机制及管理平台,重点推广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保温结构一体化墙板和预制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应用。政府投资工程中宜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鼓励哈尔滨等地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示范引领。

  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领,在土地供应、行业管理、税费等方面出台实质性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出台推广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引导各地保障住房建设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年度计划推广装配式建筑不低于80万平方米。加强产能建设,力争年度再培育三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促进装配式建筑供需平衡。

  将继续开展绿色城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评价,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绿色城镇建设指标体系评价工作。将公布城市评价排名结果,结合指标体系评价结果,查找行业发展短板和不足,创新工作方法措施,不断提升绿色城镇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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