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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大租赁市场监管力度 自6月1日起房屋出租前须进行房源核验

2021-04-23 17:38:58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作者:丁艳彬责任编辑:黄静

  近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上海市租赁住房房源核验业务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明确,上海自2021年6月1日起,住房出租人在发布房屋出租信息之前,均须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对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校验,合格后才能发布房源信息。

  《规则》对首次办理房源核验前,要求办理租赁住房基础数据入库。住房出租人持产证、预售或出售合同、预告登记证明、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四类房屋权属证明,通过上海租赁平台办理房源核验;新建租赁住房项目、非居住房屋合规改建的租赁住房项目等集中式房源,由运营机构办理入网认证时一并完成房源核验。

  经核验通过的房源,租赁平台生成房源核验码。同一房源,出租人委托多家经纪机构的,各经纪机构均可办理房源核验。已委托住房租赁经营机构负责经营管理并办理核验的房源,原出租人、其他住房租赁经营机构不得再次办理房源核验。

  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提供住房租赁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应取得房源核验码,不得对外发布未取得房源核验码的房源信息,并对所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

  对于存在不按规定出示房源核验二维码、上传发布虚假住房租赁信息等违规情形的机构或平台,上海房管部门将采取约谈、书面警告、租赁平台曝光、纳入诚信记录、暂停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资格、停止数据对接服务等措施,督促机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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