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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因城施策 治理城市内涝须压实主体责任

2021-04-28 09:12:29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作者:程春荣责任编辑:黄静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总体消除防治标准内降雨条件下的城市内涝现象。

  治理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根据建设韧性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回应民生关切,符合治理之道。

  导致城市内涝的原因很多,比如雨量过多、地势低洼;城市管道建设长期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城镇化速度快,排水管网建设滞后;城市规划不合理等。4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标对表《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开展城市内涝积水隐患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建立隐患点的清单台账,制定“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力争汛前整治到位;抓紧对排水管渠、排涝河道进行清淤,做好雨水收集口和检查井等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等,无疑非常及时。

  治理城市内涝须压实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事实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为治理城市内涝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明确了相关治理要求和责任。基于此,有些城市重视“地下工程”建设,舍得在“看不见”的地方加大投入,城市排涝能力大为提升,已经见到成效,其经验值得总结。

  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政府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排水防涝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只有城市管理者和决策者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维护当作改善民生不可缺少的一环,将城市排水防涝责任落细落小落实,才能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到位,让人民满意。(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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