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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

2021-08-17 09:39:30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作者:江芬丽责任编辑:晨阳

  近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迈入了法治新时代。

  条例共十章六十九条,对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社会参与、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明确,对个人、单位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相关单位未按规定收集、运输、处理等,要作出相应处罚。比如,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投入对应容器的,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收集、运输单位随意倾倒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渗滤液,最高罚款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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