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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共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

2021-09-13 09:13:28来源:中国建材报网作者:陶璐璐责任编辑:黄静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容积率奖励政策延续到2022年12月31日止,装配率同时满足现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和《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的社会投资商品房项目可取得容积率奖励,项目奖励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且其奖励面积不占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

  《通知》强调,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市政基础设施、桥梁等公共建筑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两个方面做到“应做尽做”。

  同时,自2022年起,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单体建筑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项目。

  《通知》特别指出,其他确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继续按《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执行。(中国建材报记者:陶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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