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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计划五年改造300个左右城中村

2021-10-12 16:04:44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孙弋弋责任编辑:黄静

  推进城中村改造是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支撑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重大举措,长期以来受到浙江省宁波市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宁波市有计划地开展城中村改造始于1999年。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2005年宁波市再次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当时主要集中在三江片80平方公里。至2018年片区内57个城中村完成改造任务,涉及住宅2.3万余户、400多万平方米。

  2019年,为在更高水平上提升城市品质功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宁波市委、市政府部署启动了新一轮城中村改造,成立了实体化运作的城中村办,强化工作统筹协调。今年以来,宁波市委、市政府又再次就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

  宁波市城中村办相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要坚决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历史使命,按照争先创优进位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颜值环境的改造主线,以城镇开发边界内城中村为重点,坚持“区拆市规、统拆整规、先拆后规”,着力突出主体性、加强协同性、提升科学性,全面展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品质形象、江南韵味、国际气派。

  过去两年:规划布局、政策支撑等取得显著成效

  首先,宁波市始终以项目为重点,推动改造计划全面实施。一是改造范围全面扩大,由原来三江片80平方公里、59个行政村扩展至全市10个区县(市),改造框架全面拉开。二是改造计划扎实推进,严格执行改造计划年度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及时下达改造任务,强化攻坚破难。三是改造成效总体良好,过去两年启动改造项目223个、涉及32511户,实际完成改造约700万平方米,拆除约500万平方米,安置房开工建设约410万平方米,两年改造总量超过前十年。

  其次,始终以创新为核心,推动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一是针对改造拆迁难的问题,重新修订公布了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价格和补偿费用标准,出台了《宁波市城中村改造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二是针对安置落地难的问题,出台了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和统筹管理、安置房建设品质提升等政策文件,拟定安置房建设市场化运作实施意见,安置房建设统筹力度得到强化。三是针对资金保障难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城中村改造投融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了《关于支持鼓励我市国有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投融资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第三,始终以统筹为方向,推动规划体系加快成型。一是强化改造布局谋划,开展全市城中村改造中长期规划方案研究,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5)》,明确未来改造的总体目标、空间布局和资金筹措、征迁政策等政策导向,在此基础上制定形成年度改造计划。二是组织编制“一区一规划”,在明确中长期改造目标基础上,组织各区县(市)对辖区内改造项目进行详细排摸、深入研究,为规划编制、计划安排提供支撑。三是启动“一村一方案”编制,出台“一村一方案”编制大纲,探索开展改造片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基础支撑。同时,今年以来,聚焦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目标,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对原有行动计划进行实施情况评估,编制新一轮改造实施方案和政策意见,目前已形成送审稿。

  最后,始终以激励为导向,推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在协调推进方面,坚持“分级发现问题、分级协调解决”原则,建立重大事项协调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关键瓶颈问题。二是在督查考核方面,制定城中村改造考核办法和细则,及时开展实地指导和督促检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是在宣传培训方面,坚持典型引领,挖掘先进典型,对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进行交流推广,提升一线队伍业务素质。

  展望未来:五年改造300个左右城中村

  今年以来,宁波市城中村办按照“区拆市规、先拆后规、统拆整规”要求,系统制定改造方案。总的目标要求是,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使命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颜值环境的改造主线,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特别是中心城区规划区、绕城高速规划区、县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力争实现“一年全面启动、三年动态清零、五年开发完成”目标,把宁波建设成为靓丽品质都市、美丽田园风光交相辉映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

  总的来说,城中村改造要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站位到为市民创造更美好生活的层面来推进;坚持整体谋划,统筹规划改造区块和周边地块,系统谋划城中村改造和土地整治、调产房建设,科学安排改造计划、时序和重点,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坚持突出重点,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特别是中心城区规划区、绕城高速规划区、县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城中村为改造重点,强化与城市核心功能培育、核心板块开发有机结合;坚持协同联动,形成全市“一盘棋”推进机制。

  到2025年,完成中心城区规划区、绕城高速规划区、县(市)城镇规划区城中村改造,改造城中村300个左右、改造建筑面积2700多万平方米。

  其中,今年要完成改造城中村186个、改造面积约1027万平方米。按照“年度改造任务不低于三年改造总量三分之一”目标,在综合考虑区块开发、项目成熟度基础上,排定2021年城中村改造计划,明确项目资金平衡方案,集中资源、强力推进。按照“先建后拆”原则,根据实施方案中调产房建设总量和2021年城中村改造计划,强化拆迁与安置联动、规划与建设协同,集中启动一批成熟地块调产房建设,确保及时建、按时用。

  首先,强化系统性,实施重大片区改造行动。整体性谋划、片区化实施,是城中村改造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原则,也是全面展示城中村改造成果的有效路径。前期,宁波市城中村办已按照“大区块、重组团、成片区”原则,梳理形成了8大市级重点改造板块、11个市级重点改造片区,后期还将指导成立片区改造工作指挥部,编制改造方案,做深前期研究,打造一批标志性改造区块。譬如,甬江科创大走廊北部核心区,将围绕建设新材料创新策源地目标,加快推进甬江实验室、新型研究型大学等规划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初步拟改造城中村5个、改造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东部新城东片区,将围绕增强商贸商务、行政办公等功能,推进片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初步拟改造城中村4个、改造面积56万平方米等。

  其次,强化协同性,实施安置用房建设行动。安置房建设是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过去两年,宁波市城中村办一方面深入排摸全市存量安置房规模,研究制定闲置房盘活机制,降低过渡安置成本;另一方面,部署推进增量安置房建设,两年开工建设约410万平方米,全面完成建设目标。根据新一轮城中村改造任务安排,未来几年宁波市还计划建设约16万套、1790万平方米安置房。为此,一是优化安置房建设布局。依据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科学预测建设需求,按照“就近就好、集中安置”原则落实建设布点。二是创新安置房建设模式。推动采取政府自建、委托代建、市场化筹建等多种模式,完善“先建后拆”长效机制,最大程度缩短过渡周期。三是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强化质量监管,打造“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高品质新型城市社区。

  第三,强化支撑性,实施产业功能培育行动。从国内先进城市做法来看,以城中村改造为牵引,推动产业功能注入,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下一步,宁波市城中村办将结合片区化改造工作推进,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模式,强化以创新、文化、旅游、养老等功能为导向的复合开发,打造一批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在总的方向上,主城区将重点突出现代服务功能,通过城中村改造,进一步集聚创新院所、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大力发展商贸、金融、创意产业和总部经济,增强集聚辐射功能;主城区外围,将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进一步为高端制造、智能经济等都市工业释放发展空间,打造创新转化的重要承载区和功能带。

  第四,强化创新性,实施投融资渠道畅通行动。灵活高效的投融资机制是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经初步估算,新一轮城中村改造需投入资金约2600多亿元,这样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必须依靠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共同发挥作用。为此,宁波市城中村办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研究将市六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列入市级大事清单,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和资金支持;二是创新投融资模式,创新银政协作方式,加强同金融机构合作,研究设立全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三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方案。

  “城中村改造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群众等多方面的共同配合、协同推进。”宁波市城中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序高效实施,努力改出宁波城市新面貌、发展新空间、人居新环境、群众好口碑。

  政策建议:加强规划统筹、保障支持、协调监督

  宁波市城中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城中村改造涉及规划体系、征迁调产、土地管理、资金要素等关键环节,为确保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对此他们有几条政策意见。

  首先是加强规划统筹。重点是推进重大板块改造,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合理确定土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探索“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间”“永久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间”空间置换路径。强化数字化管理,建立城中村改造大数据平台,对改造对象、改造进展、腾空空间、调产用房、资金投入等实行大数据管理。

  其次是完善拆迁政策。重点是优化征收政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要求,研究出台集体土地模拟征收政策,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全面实行模拟拆迁。各地应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调整现有拆迁补偿标准。优化土地征收时序,坚持“区拆市规、先拆后规、统拆整规”原则,提升项目立项、方案审批、征地报批效率。

  第三是加强土地保障。重点是创新用地政策,允许拆迁腾空土地“带建设方案”公开出让,将实施方案改造范围内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集体土地纳入低效用地数据库单独报批。支持城中村改造零星土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进行腾挪调整。加强与土地储备衔接,将城中村改造项目融入土地储备工作体系,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融合,强化城中村改造与工业用地整治、乡村空间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全面融合。

  第四,缩短过渡周期。各地应优先保障城中村改造调产房土地指标,宁波市对符合要求的调产房土地指标予以重点保障。坚持市场化开发,调产房原则上实行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带方案”的开发模式。加强调产房统筹管理,出台调产房统筹管理相关办法。

  第五,加大资金支持。强化财政支持保障,将城中村改造调产房建设项目列入市级大事清单,在资源要素和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研究设立专项贷款,强化与金融机构协作,设立全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保障纳入实施方案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用款需求。

  最后,强化协调监督。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发挥宁波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作用,强化宁波市城中村办协调作用,研究建立专门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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