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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坚持“三个结合”大力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2021-11-18 10:38:26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者:佚名责任编辑:黄静

  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住有所居”目标,注重坚持“三个结合”,大力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52万套,帮助81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其中,153万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累计近96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全区基本实现了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公租房保障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南宁市惠民安居·仙葫苑公租房小区考察时,肯定了广西及南宁市发展小户型公租房的经验做法。9月25—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会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组成调研组赴我区调研指导公租房工作。

  一、在公租房建设中,注重扩规模与提质量相结合

  一是持续扩大公租房建设规模。将公租房建设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区公租房累计开工建设48.21万套。2020年广西公租房建设规模居全国第五位。二是不断提升公租房居住品质。按照“面积不大功能全、租金不高环境好、占地不多配套齐”的建设原则,让入住公租房群众有较好的居住体验。例如南宁仙葫苑公租房小区单间(30平方米)和一房一厅(40平方米)户型占比92%以上,均配备起居室、卫生间、厨房、阳台,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小区内外基础设施配套较齐全,周边学校、市场、医院15分钟内都能到达;小区内楼间距45米、建筑密度26%,通风采光好,绿化率高;入住的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租户租金仅为2.1元/月•平方米。

  二、在公租房保障中,注重广覆盖与抓重点相结合

  一是多层次、多类型群体保障。在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房源仍充足的情况下,统筹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截至2021年8月25日,全区正在实施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共46.89万户,其中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13.39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9.57万户、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13.93万户。二是重点领域、重点发展产业群体精准保障。通过定向分配和单位“团租”方式,将住房保障延伸至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重点发展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比如,自治区要求各地拿出一定比例公租房,定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南宁、桂林、北海、百色、河池、来宾等城市对近万名环卫工人实行定向保障,南宁市环卫公寓是全国首个投入使用的定向提供给环卫工人的公租房小区。目前,全区正在实施分类保障的青年医生、青年护士、青年教师、进城落户农民、农民工等新市民共11.02万户;乡村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消防救援人员和家政从业人员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住房困难群体共3.88万户;残疾人、优抚对象、贫困孤儿家庭、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共1.54万户。

  三、在公租房管理中,注重人性化与数字化相结合

  一是全面开展“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创建。2021年以来,在全区规模以上保障性住房小区全面启动“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以健全配套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和强化社会保障为重点,努力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公租房小区全覆盖,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桂林市在公租房小区设置现场办公服务部,为公租房小区配建运动健身休闲广场、休闲长廊、文化活动室、卫生所、幼儿园,设置小区社务公开栏、宣传栏,强化住房保障服务。南宁市凤岭北苑公租房小区引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各类特色文化活动,营造互助友爱、和睦共处的居住环境,强化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等。二是大力推行公租房小区数字化管理。推进“人、证、房”三位一体的“阳光社区·美丽家园”广西公租房智慧云监管平台建设。2021年自治区安排1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补助第一批公租房云监管平台建设,参建公租房小区118个,公租房3.6万套,统一装配联网智能门锁和生物特征认证系统,实现公租房小区安防、违约取证、到期退出、违规清退智能化管理。公租房信息系统覆盖78个市、县,房源上线率78%,保障家庭13万余户,46个市、县使用公租房系统代扣租金2.19万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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