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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废气无组织排放 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新强分公司被行政处罚

2022-04-06 18:33:20来源:中国网作者:王嘉浩责任编辑:叶子文

  中国网财经4月6日讯 据信用中国(贵州)4月3日消息,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新强分公司因涉嫌未采取集中收集等措施控制气态污染物排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4万元。

  据了解,2022年2月18日,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开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行大队执法人员对新天鑫化工新强分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黄磷生产车间水淬渣池、黄磷废水循环池、黄磷计量罐、精制锅等工段未有效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存在大量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

  经对新天鑫化工新强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厂长)进行调查,废气无组织排放因为水淬渣池、黄磷废水循环池、黄磷计量罐封闭、遮盖等措施不完善,精制锅工段是因为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造成,确认了违法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同时鉴于新天鑫化工新强分公司积极整改,主动消除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版)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筑环罚〔开〕字〔2022〕12号。

  对其罚款缴纳情况、未来整改措施的相关情况,记者致电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新强分公司,但对方电话均为无法接通状态。 (记者 王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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