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辽宁)网站于2022年04月0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葫自然资(开/规)罚字(2022)第20号》显示:葫芦岛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0123729301Y)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北港经济开发区黄河路20号商务中心附属楼院内建设消防泵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0.54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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