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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昌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被罚10万元

2022-04-08 15:00:07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叶子文

中建昌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被罚10万元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于2022年04月01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京建法罚(市)字[2022]第010040号》显示: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昌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083M76D)对2021年5月31日进行浇筑施工的1轴5号桩桥梁桩基C30混凝土34立方米,28d标养抗压强度试块仅留置1组,见证记录编号为019,试验报告(委托编号2021-22472)结论为达到设计强度等级144%,不符合《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第10.7.4条第3款“每根桩在浇筑地点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的规定。

  中建昌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未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行为,上述行为没有造成质量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项目副经理车存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现场负责人赵偲源。上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予以认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对该公司处罚款10万元。

中建昌盛(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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