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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华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罚2.5万元

2022-04-08 16:18:03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叶子文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华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罚2.5万元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于2022年03月31日的《行政处罚公示-京建法罚(市)字[2022]第010081号》显示:怀柔科学城HR00-0211-6022、6025地块(城市客厅B)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N1办公用房等10项)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建设单位为北京怀柔科学城城开二部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单位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华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

  2022年2月16日现场检查时,河南省华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进场施工人员136人,现场仅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孙银涛),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认定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该公司处罚款2.5万元。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河南省华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罚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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