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4月8日发布的行政处罚文书《郑城综罚决字[2022]第2129043号》显示,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572498238B)童心路南、润滑路东光之谷商业中心(二期)-3项目,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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