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月13日发布的《关于泰州市君宇制管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通报》显示:泰州市君宇制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泰州市君宇制管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工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4.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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