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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隐患监管不到位 北京致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被罚3.9万元

2022-05-11 17:03:08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叶子文

北京致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罚3.9万元

  据天津市住建委员会网站5月11日发布的《天津市住建委行政处罚公示(2022年)》显示,2022年3月4日,北京致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1729287)在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监理第2合同段中,发现雪莲南路站C出入口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隐患未消除进行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而未及时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天津市住建委员会对该公司处罚款3.9万元。

北京致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罚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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