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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未阶段验收擅自施工被罚5.9万元

2022-05-11 17:14:51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叶子文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未阶段验收擅自施工被罚5.9万元

  据天津市住建委员会网站5月11日发布的《天津市住建委行政处罚公示(2022年)》显示,2021年12月17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14401707F)在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中,存在建设单位未组织阶段验收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天津市住建委员会对该公司处罚款5.9万元。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未阶段验收擅自施工被罚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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