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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监督检查安全职责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被予以行政处罚

2022-06-08 17:39:36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者:佚名责任编辑:ZH01

未履行监督检查安全职责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被予以行政处罚

  据天津市住建委6月7日发布的《天津市住建委行政处罚公示(2022年)》显示,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土建监理第2合同段中,存在延吉道站施工现场履带式起重机桁架杆件严重塑性变形,未履行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的安全职责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五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天津市住建委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人民币9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履行监督检查安全职责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被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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