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2022年7月14日发布的《东建罚字〔2022〕第006-1号》显示:2021年10月25日,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东城第三小学分校校区1号公共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体育教学楼、4号教师宿舍楼、5号地下室、6号门卫室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项目的基坑工程的开挖深度超过5米,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针对该基坑工程,施工单位中虹建设有限公司未对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施工单位签发了《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东建改(02)字〔2021〕第0509922号),责令其局部停工整改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