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陕西)网站7月13日发布的《绥政资规罚〔2022〕第2号》显示,绥德县延北石油化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826016089126P)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2018年5月在绥德县义合镇欣安里村(原俄眉咀村)修建加油站、LNG加气站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5168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477.2平方米。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陕西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及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查处非法占地行为适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榆政资规发〔2021〕425号)的规定,没收绥德县延北石油化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5168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477.2平方米建筑物(二层)及其他附属设施 对违法占用5168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30元/平方米的罚款,共计罚款:壹拾伍万伍仟零肆拾圆整(¥155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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