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住建委员会网站7月19日发布的《天津市住建委行政处罚公示(2022年)》案号:A1002022020显示,天津津利堡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005740593),在天津地铁 10 号线一期工程消防系统施工安装工程江湾二支路站消防设施施工中,作为施工单位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违反了《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规定,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一条,天津市住建委员会对该公司处罚款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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