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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水污染防治法 陕西环境工程建设(子长)水处理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2022-07-28 13:00:57来源:信用中国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分析仪比对试验结果不合格 陕西环境工程建设(子长)水处理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据信用中国(陕西延安)网站7月22日发布的《陕J环罚﹝2022﹞15号》显示,陕西环境工程建设(子长)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600016074514B)2022年3月21日出口自动在线COD、总氮、总磷分析仪比对试验结果不合格,不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分析仪比对试验结果不合格 陕西环境工程建设(子长)水处理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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