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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设置大型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 杭州弘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

2022-08-04 17:54:33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于2022年8月3日发布的《杭西综执罚决字〔2022〕第15-0180号》显示:杭州弘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05月19日9时去玩起在西湖区双浦镇周二路030号路灯杆旁人行道上设置一块大型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经核实,当事人未办理大型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批手续。当事人于2022年05月20日15时30分左右将广告拆除,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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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了《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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