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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织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 新疆瑞驰中天项目管理公司被罚2万元

2022-08-04 17:51:24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于2022年7月28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建罚〔2022〕7号]》显示:新疆瑞驰中天项目管理公司在2020年7月至2021年9月期间被处罚人在疏附县新丝路花园小区三期建设项目中未组织相关人员对临时用电、悬挑脚手架、卸料平台、高处作业吊篮等危大工程进行验收。

未组织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 新疆瑞驰中天项目管理公司被罚2万元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跪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新疆瑞驰中天项目管理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未组织人员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 新疆瑞驰中天项目管理公司被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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