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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占用消防登高场地被罚5000元

2022-08-08 22:39:13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的《下消行罚决字〔2022〕第0145号》显示: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38号的武林外滩小区占用消防登高场地,违反了《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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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给予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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