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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南城县益强物流有限公司被罚

2022-08-11 14:41:56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8月9日发布的《温瓯综执罚决字〔2022〕第02-0095号》显示,南城县益强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赣FD362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装载高铁新城潘桥单元C-12、C-14地块安置房工程一期的建筑垃圾(渣土)方量约19立方米,在瓯海区福州路行驶。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和参照《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附件(序号:54,违法种类: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南城县益强物流有限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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