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8月16日发布的《绍越综执罚决字〔2022〕第09-0256号》显示,苏州市鑫远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11时15分,在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地铁1号线凤凰站项目工程项目处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其在工地内破碎作业时无防尘降尘措施,且内部道路积尘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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