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8月16日发布的《杭地海罚〔2022〕21124》显示,济宁昌源航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鲁济宁货1515未在相应记录簿上如实记载垃圾上岸情况,垃圾最后一次上岸记录显示为7月17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其行为涉嫌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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