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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温州市长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罚

2022-08-22 16:01:29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8月20日发布的《温鹿综执罚决字〔2021〕第11-0830号》显示,温州市长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商务中心A04地块西侧建设简易建筑,建筑面积共计1427.63平方米,工程造价合计410278.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壹佰玖拾伍元零角贰分(工程造价(410278.60 元)0.7 倍的罚款)。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 温州市长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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