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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汇欣建设有限公司违规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被罚5千元

2022-08-23 11:10:30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作者:佚名责任编辑:徐雨晨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8月19日发布的《杭富综执罚决字〔2022〕第09-0199号》显示,浙江汇欣建设有限公司为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320国道瑞源邸工地的施工单位。2022年07月24日15时00分左右,由于当天上午下雨,工地内积累了泥浆水,当事人将工地内的污水抽取后排放到工地外的沉淀池内,该沉淀池以及周围地面已于2022年05月底转交给市政工程,由于沉淀池内泥沙堆积,导致沉淀池无法对污水起到有效截流,然后满溢到地面上,污染面积长8米,宽2米,面积约为16平方米。

  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并参照《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五千元。

江汇欣建设有限公司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被罚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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