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8月25日发布的《甬运政罚〔2022〕21205》显示,宁波隆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教育台账记录存在未如实填写情况的不良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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